金湖县市民中心
信息来源:
江苏政务服务
更新时间:2025-06-18 10:59:41

一、办理业务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


二、联系方式

 (一)联系电话:051786808293

 (二)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45,下午14:00-17:30(其中7月15日-9月30日上午8:30-11:45,14:30-18:00)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
 (三)线下地址: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东二厅26、27综合服务窗口

版权所有: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19027217号网站纠错
建议显示器设置为1920x1080浏览本网站 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 邮 编:100013
电话:(010)59068836 / 8837 / 8838 / 8880传真:(010)59068841